重庆火锅加盟店人事管理
下面简述重庆火锅加盟店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
一、用工原则
分开招收,公平竞争,择优录用,合同管理,对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:
1、被剥夺公民权尚未复权者;
2、曾犯刑事案件,经过法院判刑确定或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;
3、打架斗殴、酗酒、赌博、吸毒者;
4、未满16周岁者;
5、身患恶疾,生理残缺者;
6、曾被公司开出或辞退者(因病因事而自动离职不在此限)。
二、试用期与员工转正
公司招收的新员工,实行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,试用期满,符合工作要求的员工与公司签订正式用工合同。
对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均不符合工作要求的,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,公司将依法对其解除试用(解除劳
务关系)。
三、员工培训
新聘员工进入公司后,须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种专业技能培训,受训员工须为公司服务不低于半年工作时间
以上,否则赔偿培训费及其他经济费用。
四、身体要求
新员工在正式录用前,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体检查,发现患有不适从事公司行业的疾病者,公司则不予录用,
体检费由员工本人承担。员工被录用后,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者,由公司报销体检费。
工作期间,公司将每年安排员工检查一次,发现患有不适宜岗位的疾病或者不适从事公司行业的疾病者,公
司将与其终止劳务关系,体检费由本人承担。
以上为员工在正式入职前应注意的事项